金賴土生,土多金埋;土賴火生,火多土焦;火賴木生,木多火熾;木賴水火,水多木漂;水賴金生,金多水濁。
金能生水,水多金沉;水能生木,木多水縮;木能生火,火多木焚;火能生土,土多火晦;土能生金,金多土弱。
金能克木,木堅金缺;木能克土,土重木折;土能克水,水多土流;水能克火,火炎水灼;火能克金,金多火熄。
金衰遇火,必見銷熔;火弱逢水,必為熄滅;水弱逢土,必為淤塞;土衰逢木,必遭傾陷;木弱逢金,必為斫折。
強金得水,方挫其鋒;強水得木,方緩其勢;強木得火,方泄其英;強火得土,方斂其焰;強土得金,方化其頑
是:水生木、木生火、火生土、土生金、金生水;五行相克的順序是: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
五行學說認為宇宙萬物,都由木、火、土、金、水五種基本物質的運行(運動)和變化所構成。它強調整體概念,描繪了事物的結構關系和運動形式。如果說陰陽是一種古代的對立統一學說,則五行可以說是一種原始的普通系統論。
五行生克
五行相生:
金生水,
水生木,
木生火,
火生土,
土生金.
五行相克:
金克木,
木克土,
土克水,
水克火,
火克金.
五行生克制化宜忌:
金:
金旺得火,
方成器皿.
金能生水,
水多金沉;
強金得水,
方挫其鋒.
金能克木,
木多金缺;
木弱逢金,
必為砍折.
金賴土生,
土多金埋;
土能生金,
金多土變.
火:
火旺得水,
方成相濟.
火能生土,
土多火晦;
強火得土,
方止其焰.
火能克金,
金多火熄;
金弱遇火,
必見銷熔.
火賴木生,
木多火熾;
木能生火,
火多木焚.
水:
水旺得土,
方成池沼.
水能生木,
木多水縮;
強水得木,
方泄其勢.
水能克火,
火多水干;
火弱遇水,
必不熄滅.
水賴金生,
金多水濁;
金能生水,
水多金沉.
土:
土旺得水,
方能疏通.
土能生金,
金多土變;
強土得金,
方制其壅.
土能克水,
水多土流;
水弱逢土,
必為淤塞.
土賴火生,
火多土焦;
火能生土,
土多火晦.
木:
木旺得金,
方成棟梁.
木能生火,
火多木焚;
強木得火,
方化其頑.
木能克土,
土多木折;
土弱逢木,
必為傾陷.
木賴水生,
水多木漂;
水能生木,
木多水縮
五行相生:
金生水,
水生木,
木生火,
火生土,
土生金.
五行相克:
金克木,
木克土,
土克水,
水克火,
火克金.
五行相生含義:
木生火,
是因為木性溫暖,
火隱伏其中,
鉆木而生火,
所以木生火.
火生土,
是因為火灼熱,
所以能夠焚燒木,
木被焚燒后就變成灰燼,
灰即土,所以火生土.
土生金,
因為金需要隱藏在石里,
依附著山,
津潤而生,
聚土成山,
有山必生石,
所以土生金.
金生水,
因為少陰之氣(金氣)溫潤流澤,
金靠水生,
銷鍛金也可變為水,
所以金生水.
水生木,
因為水溫潤而使樹木生長出來,
所以水生木.
五行相克含義:
是因為天地之性
眾勝寡,
故水勝火.
精勝堅,
故火勝金.
剛勝柔,
故金勝木.
專勝散,
故木勝土.
實勝虛,
故土勝水.
五行生克制化宜忌:
金:
金旺得火,
方成器皿.
金能生水,
水多金沉;
強金得水,
方挫其鋒.
金能克木,
木多金缺;
木弱逢金,
必為砍折.
金賴土生,
土多金埋;
土能生金,
金多土變.
火:
火旺得水,
方成相濟.
火能生土,
土多火晦;
強火得土,
方止其焰.
火能克金,
金多火熄;
金弱遇火,
必見銷熔.
火賴木生,
木多火熾;
木能生火,
火多木焚.
水:
水旺得土,
方成池沼.
水能生木,
木多水縮;
強水得木,
方泄其勢.
水能克火,
火多水干;
火弱遇水,
必為熄滅.
水賴金生,
金多水濁;
金能生水,
水多金沉.
土:
土旺得水,
方能疏通.
土能生金,
金多土變;
強土得金,
方制其壅.
土能克水,
水多土流;
水弱逢土,
必為淤塞.
土賴火生,
火多土焦;
火能生土,
土多火晦.
木:
木旺得金,
方成棟梁.
木能生火,
火多木焚;
強木得火,
方化其頑.
木能克土,
土多木折;
土弱逢木,
必為傾陷.
木賴水生,
水多木漂;
水能生木,
木多水縮.
(1)相生與相克。相生,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、助長和資生的作用;相克,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。五行學說認為,相生和相克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;對人體生理來說,也是屬于正常生理現象。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,才使得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,使人體維持生理平衡,故說“制則生化”。
五行相生的次序是: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。
五行相克的次序是: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。
由于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關系,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“一行”來說,都存在著“生我”、“我生”和“克我”、“我克”四個方面的聯系。
“生我”和“我生”,在《難經》中比喻為“母”和“子”的關系。“生我”者為“母”,“我生”者為“子”,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“母子”關系。如以火為例,由于木生火,故“生我”者為木;由于火生土,故“我生”者為土。這樣木為火之“母”,土為火之“子”;也就是木和火是“母子”,而火和土又是“母子”。
“克我”和“我克”,在《內經》中稱作“所不勝”和“所勝”。即是“克我”者是“所不勝”,“我克”者是“所勝”。再以火為例,由于火克金,故“我克”者為金;由于水克火,故“克我”者為水。
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。沒有生,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;沒有克,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。只有依次相生,依次相克,循環不已,才能生化不息,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。
(2)相乘與相侮。五行的相乘、相侮,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后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。
相乘:乘,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。五行中的相乘,是指五行中某“一行”對被克的“一行”克制太過,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。在五行中還有“相乘”和“相侮”乘勢趁虛而入,相乘就是過度克制,侮是欺侮,相侮(反克)就是自己可以反克制自己的那一行。
當五行中的某“一行”本身過于強盛,可造成被克的“五行”受克太過,促使被克的“一行”過于虛弱,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。例如:木過于強盛,則克土太過,造成土的不足,即稱為“木乘土”。另一方面,也可由五行中的某“一行”本身虛弱,因而對它“克我”“一行”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,而其本身就更衰弱。例如:木本不過于強盛,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。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,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,使土更加不足,即稱為“土虛木乘”。
相侮:侮,在這里是指“反侮”。五行中的相侮,是指由于五行的某“一行”過于強盛,對原來“克我”的“一行”進行反侮,所以反侮亦稱反克。例如:木本受金克,但在木特別強盛時,不僅不受金的克制,反而對金進行反侮(即反克),稱作“木侮金”,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。另一方面,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,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,反而受到木的反侮,稱作“金虛木侮”。
相乘和相侮,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,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,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: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,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;后者則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,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。兩者之間的聯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,也可同時發生相侮;發生相侮時,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。如:木過強時,既可以乘土,又可以侮金;金虛時,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,又可以受到火乘。
五行相生: 金生水, 水生木, 木生火, 火生土, 土生金.
五行相克: 金克木, 木克土, 土克水, 水克火, 火克金.
五行相生含義:
木生火, 是因為木性溫暖, 火隱伏其中, 鉆木而生火, 所以木生火.
火生土, 是因為火灼熱, 所以能夠焚燒木, 木被焚燒后就變成灰燼, 灰即土,所以火生土.
土生金, 因為金需要隱藏在石里, 依附著山, 津潤而生, 聚土成山, 有山必生石, 所以土生金.
金生水, 因為少陰之氣(金氣)溫潤流澤, 金靠水生, 銷鍛金也可變為水, 所以金生水.
水生木, 因為水溫潤而使樹木生長出來, 所以水生木.
五行相克含義: 是因為天地之性
眾勝寡, 故水勝火.(水比火多,就能滅火)
精勝堅, 故火勝金.(金雖然堅硬,但也能被精火融化)
剛勝柔, 故金勝木.(金比木頭剛強)
專勝散, 故木勝土.(木為專,土為散,聚在一起勝過分散)
實勝虛, 故土勝水.(土為實,水為虛)
五行生克制化宜忌:
金: 金旺得火, 方成器皿.
金能生水, 水多金沉; 強金得水, 方挫其鋒.
金能克木, 木多金缺; 木弱逢金, 必為砍折.
金賴土生, 土多金埋; 土能生金, 金多土變.
火: 火旺得水, 方成相濟.
火能生土, 土多火晦; 強火得土, 方止其焰.
火能克金, 金多火熄; 金弱遇火, 必見銷熔.
火賴木生, 木多火熾; 木能生火, 火多木焚.
水: 水旺得土, 方成池沼.
水能生木, 木多水縮; 強水得木, 方泄其勢.
水能克火, 火多水干; 火弱遇水, 必不熄滅.
水賴金生, 金多水濁; 金能生水, 水多金沉.
土: 土旺得水, 方能疏通.
土能生金, 金多土變; 強土得金, 方制其壅.
土能克水, 水多土流; 水弱逢土, 必為淤塞.
土賴火生, 火多土焦; 火能生土, 土多火晦.
木: 木旺得金, 方成棟梁.
木能生火, 火多木焚; 強木得火, 方化其頑.
木能克土, 土多木折; 土弱逢木, 必為傾陷.
木賴水生, 水多木漂; 水能生木, 木多水縮.
(1)相生與相克。相生,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具有促進、助長和資生的作用;相克,是指這一事物對另一事物的生長和功能具有抑制和制約的作用。五行學說認為,相生和相克是自然界的正常現象;對人體生理來說,也是屬于正常生理現象。正因為事物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聯系,才使得自然界維持生態平衡,使人體維持生理平衡,故說“制則生化”。
五行相生的次序是:金生水,水生木,木生火,火生土,土生金。
五行相克的次序是:金克木,木克土,土克水,水克火,火克金。
由于五行之間存在著相生和相克的關系,所以從五行中的任何“一行”來說,都存在著“生我”、“我生”和“克我”、“我克”四個方面的聯系。
“生我”和“我生”,在《難經》中比喻為“母”和“子”的關系。“生我”者為“母”,“我生”者為“子”,所以五行中的相生關系又可稱作“母子”關系。如以火為例,由于木生火,故“生我”者為木;由于火生土,故“我生”者為土。這樣木為火之“母”,土為火之“子”;也就是木和火是“母子”,而火和土又是“母子”。
“克我”和“我克”,在《內經》中稱作“所不勝”和“所勝”。即是“克我”者是“所不勝”,“我克”者是“所勝”。再以火為例,由于火克金,故“我克”者為金;由于水克火,故“克我”者為水。
相生與相克是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。沒有生,就沒有事物的發生和成長;沒有克,就不能維持其正常協調關系下的變化和發展。只有依次相生,依次相克,循環不已,才能生化不息,并維持著事物之間的動態平衡。
(2)相乘與相侮。五行的相乘、相侮,是指五行之間正常的生克關系遭遇破壞后所出現的不正常相克現象。
相乘:乘,即是以強凌弱的意思。五行中的相乘,是指五行中某“一行”對被克的“一行”克制太過,從而引起一系列的過度克制反應。在五行中還有“相乘”和“相侮”乘勢趁虛而入,相乘就是過度克制,侮是欺侮,相侮(反克)就是自己可以反克制自己的那一行。
當五行中的某“一行”本身過于強盛,可造成被克的“五行”受克太過,促使被克的“一行”過于虛弱,從而引起五行之間的生克制化異常。例如:木過于強盛,則克土太過,造成土的不足,即稱為“木乘土”。另一方面,也可由五行中的某“一行”本身虛弱,因而對它“克我”“一行”的相克就顯得相對的增強,而其本身就更衰弱。例如:木本不過于強盛,其克制土的力量也仍在正常范圍。但由于土本身的不足,因而形成了木克土的力量相對增強,使土更加不足,即稱為“土虛木乘”。
相侮:侮,在這里是指“反侮”。五行中的相侮,是指由于五行的某“一行”過于強盛,對原來“克我”的“一行”進行反侮,所以反侮亦稱反克。例如:木本受金克,但在木特別強盛時,不僅不受金的克制,反而對金進行反侮(即反克),稱作“木侮金”,或是發生反侮的一個方面。另一方面,也可由金本身的十分虛弱,不僅不能對木進行克制,反而受到木的反侮,稱作“金虛木侮”。
相乘和相侮,都是不正常的相克現象,兩者之間是既有區別又有聯系,相乘與相侮的主要區別是:首者是按五行的相克次序發生過強的克制,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;后者則是與五行相克次序發生相反方向的克制現象,從而形成五行間相克關系的異常。兩者之間的聯系是在其發生相乘時,也可同時發生相侮;發生相侮時,也可以同時發生相乘。如:木過強時,既可以乘土,又可以侮金;金虛時,既可以受到木的反侮,又可以受到火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