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的黃歷中每天都有值日神,而值日神中有善惡好壞之分,所謂“吉神宜趨:天恩”就是這一天是吉神值日,日子比較好
這些都是神煞,古人總結下來的,有吉神,有兇神。
在以前是在擇日時應該在吉神多的日子做特定的事,以增進行事的吉祥與順利。
謂良辰吉日,也就是美好的時辰,吉利的日子。擇吉,在我國由來已久:戰國·楚·屈原《九歌·東皇太一》: “吉日兮辰良,穆將愉兮上皇。” 清·錢彩《說岳全傳》:“選定吉日,發兵五十萬。祭了珍珠寶云旗,辭別父王,進兵中原。” 再如明·謝讜《四喜記·大宋畢姻》云:“今日乃是吉日,方可畢姻。”
黃道吉日是以星象來推算吉兇:青龍、明堂、金匱、天德、玉堂、司命六個星宿是吉神,六辰值日之時,諸事皆宜,不避兇忌,稱為“黃道吉日”。泛指宜于辦事的好日子。
元·無名氏《連環計》第四折:“今日是皇道吉日,滿朝眾公卿都在銀臺門,敦請太師入朝授禪。”
“次日為黃道吉日,就著楊老媽為媒,說不舍得放女兒出門,把張幼謙贅了過來。”(明·凌蒙初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二十九)
擇吉是人類生存狀態的反映,通過占卜來選擇吉日是古來就有的方式,大自然給人類提供了許多有利的條件,也給人類提供了很多不利因素。人類要充分利用大自然的條件,克服大自然所造成的不利因素,就要避開,克服這些不利因素。擇吉就是以干支為基礎,以八卦九星、二十八宿、十二直、六臞、天干、地支、五行、年、月、日、時系統的吉兇推斷,讓人們在有利的時間里行事。以達到安全,順利、逢兇化吉的作用。是天、地與人合一的實體表現。
趨吉避兇乃人之常情,婚姻大事,誰也愿意圖個吉利,這些本來是無可厚非的。并不是有些人所說的“信則有,不信則無”的問題,是你信與不信,這吉兇就是存在著的,并不因為你信他就顯示,更不會因為你不信他就消失-- 有一些所謂不信邪的人,往往就碰巧吃虧,甚至付出了代價。
需要提醒的是:一個人所擇吉日,并非是所有的人都可通用。選日擇吉其實并不是選個黃道吉日,或天德日就行,它需要多方面的考慮。最重要的是,星辰的對應,和按各種事物的分類去擇吉。擇吉能夠給人們選擇把握天時、地利、人和以及這三者關系之間的和諧關系所人為造成的適宜機遇。嚴格來說,要考慮到所擇日子是否與當事人以及雙方家長的生辰八字相沖,故此,合適的好日子一般并不在通勝的吉日之列。
是在以前是在擇日時應該在吉神多的日子做特定的事,以增進行事的吉祥與順利的意思。
許多人都希望提前預判“吉兇”來避禍增福,因而遇師即求算命、擇吉日等,但其實佛教中并不提倡此類做法。因為這些都不是按照佛法正見,而是世間的術數等方式判斷吉兇。那依照佛法正見,又該如何看待世間的“吉兇”呢。
佛陀眼中的吉兇,佛陀的弟子阿難曾問過類似的問題:“都說學佛可以轉運,那為什么有人學佛后能夠發財、遇到能和睦相處的伴侶,有人學佛后卻截然相反呢?”佛陀告訴他:“能持戒這就是吉,不持戒、犯戒這就是兇。”佛教認為人的命運是善惡有報的。
而推動命運運轉的便是言行舉止、思維意念所造作的業力。在善業與惡業的角力中,若善業占據上風,自然能夠感受到更多的樂果、甚至逢兇化吉。這種因果的規律并不是通過算命、擇日便可以扭轉的。雖然此舉有時確能躲過所謂的劫難。
但躲得過初一,躲不過十五,該承受的劫難并不會消失,而高明的化解手段則莫過于“防患于未然”。
屬一般,半吉。請參考!